2023-11-10
劳资关系
员工福利措施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年度如有获利,应提拨1%以上为员工酬劳。112年6月1日股东会通过配发本公司111年度支付员工现金酬劳,111年度员工酬劳(现金)占个体财报税前净利1.3%。
年 度 | 111年 | 110年 | 109年 | 108年 | 107年 |
发放金额 | $825,773 | $1,127,236 | $22,216,001 | $7,557,647 | $8,662,972 |
- 依营运情况发放业绩奖金。【回馈员工经营成果】 发放员工年金
- 婚丧、公伤、住院等慰问补助、三节礼金及礼品、劳动节之奖金发放。
- 办理劳保、健保及相关眷保事宜。
- 员工餐点、制服。
- 团体寿险与意外险。
- 社团补助。
- 员工旅游补助。
- 发放员工生日礼金。
- 年终尾牙、部门聚餐及摸彩。
进修、训练措施
固定排定训练课程,提供专业人员专职训练与进修。

退休制度
本公司依据劳动基准法之规定订定员工退休办法,组成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依每月薪资总额一定比率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保存於台湾银行退休金专户中,以充作未来支付职工退休准备金之用。依劳工退休金条例,自94年7月1日起,每月按不低于薪资之6%提缴劳工退休金至劳保局员工个人帐户,员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员工个人之退休金专户及累积收益之金额采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领取。本公司有关劳资关系之一切规定措施,均依相关法令,实施情形良好。
劳资协议情形
本公司属劳动基准法适用行业,一切运作皆依劳动基准法为遵循基准,截至年报刊印日止,尚无任何发生劳资纠纷。
沟通管道
1.本公司提供员工专区信箱,沟通管道畅通。
总经理 黄世钟 电话:(07)6116616分机211
Email:[email protected]
2.本公司平湖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於2016/08/29与职工代表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